余姓男子不滿趙姓前妻車子不借給他用,竟出言恐嚇「小心我殺了妳」、「離婚後還是會報復妳」,趙女嚇得報警,台北地檢署因余男認罪,表示不會對趙女不利,給予余男緩起訴,要求余須支付1萬元給公庫,1年內不可對趙實施精神或身體的家暴行為,否則追究刑責。
檢方調查,余男僅因趙姓前妻不願暫願車子供他使用,竟於今年7月9日上午,在趙住處前嗆她「妳要分的那麼清楚,妳小心我殺了妳」、「妳去聲請保護令不要以為警察可以保護妳,警察一走我一樣可以把妳殺了」、「離婚後我還是會報復妳」。
趙女因心生畏懼,報警處理,警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余男送辦。檢方庭訊時,余男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悟,檢方因余男沒有前科,給予余男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要求余男須支付1萬元給公庫,並在緩起訴期間不得對趙女實施精神或身體上之家庭暴力行為。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