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陣營,今召開記者會公布韓國瑜所持有的房產,針對有爆料指韓國瑜在加拿大有房產,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副執行長孫大千表示,加拿大房產目前為韓冰所持有,建案位於溫哥華,是一處位在地下室的房子,並不是豪宅,韓冰是在2016年由韓國瑜家人贈與取得,建物坪數26.6坪。取得過程完全合法。


孫大千強調,按法律規定她為20歲成年人,房產持有不需進行財產申報,韓國瑜的加拿大房產為韓冰小姐所持有,建案位於溫哥華,是一處位在地下室的房子,並不是豪宅。

至於為何贈與?孫大千解釋,實際上是因為兩個女兒韓冰、韓青都在加拿大唸書居住,才把地下室贈與韓冰,且韓冰是在2016年由韓國瑜家人贈與取得,建物坪數26.6坪。取得過程完全合法。孫大千要某些一直抹黑、沒知識的媒體勿再造謠。
(中時電子報) 李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