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良齊/台北報導
勵馨基金會長期的服務對象不少因家庭暴力、性侵或疏忽照顧等原因,被迫離家安置或自立生活,面臨申請繁瑣、條件與門檻重重的紓困申請過程,卻往往成為首批被社會福利系統排除在外的求助者,呼籲政府能重新調整現行的急難救助政策,包括延長「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工作期間、擴大辦理「急難紓困救助實施方案」、弱勢婦女兒少紓困申請要件與家戶所得鬆綁、並新增「緊急租金補貼」規定。
勵馨社工諮商處處長李玉華表示,雖然政府提供很多紓困方案,但實際上有很多受暴婦幼,要拿到這些資源還是遇到很多困難,除了年齡、身分的限制、同家戶不能同步申請以外,她更點出補助申請相互排斥的困境,如只要是弱勢兒童或身障的服務對象,政府會每月加發1500元的生活津貼,但當至區公所申請急難紓困時,承辦人卻說,申請急難紓困,會影響中低收入戶資格。
急難紓困方案祭出月餘,全國審核率未過半,許多人苦等紓困資源卻遲遲拿不到,但更多的是連紓困門檻都難以跨過的弱勢婦女兒少。自由接案的小棋(化名)在紓困方案出來的隔一天就到區公所辦理,但中央、地方政府申請資格和條件不同調、互推皮球,使其仍未獲得任何一筆紓困補助,原因正是現行以家戶所得為紓困申請,勵馨服務的弱勢婦女兒少許多因遭受家暴、性侵、性剝削,長期沒有與家人連絡,但戶籍仍與父母或親屬登記在一起,使她們被社會安全網漏接。
勵馨基金會呼籲,各級政府應正視弱勢婦女兒少現下所遭遇的經濟與就業困難,並呼籲中央政府應擴大辦理「急難紓困救助實施方案」;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而生計困難者,得請領1至3萬元,並從單次請領改為可按月重複請領,且每案最多以6個月為上限;同時也建議延長「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的工作期間至1年,尤其為社會或經濟弱勢者延長至3年時間。
勵馨基金會今天也宣布,林口物資中心擴大服務對象族群,有需要的弱勢民眾可於8月底前憑藉社福機構或里長提供的證明文件,即可向物資中心申請食品類、及民生用品等物資。勵馨也邀請各界友善企業、雇主與愛心民眾,提供彈性的工作環境與條件,或者捐贈民生必需物資,陪伴弱勢婦女兒少度過疫情後的艱難時刻。
中時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