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首創全國漁船刺網實名制,並在今年元旦上路,加強取締,未料13日即獲報首件違規刺網漁船,1艘漁船在彭佳嶼近岸500公尺內,以底刺網進行捕撈烏魚,經海巡隊跟監蒐證3天後,終於在16日凌晨查緝該漁船,並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同時不准該船在下一汛期從事捕撈烏魚作業申請。
市府日13接獲漁民舉報,有刺網漁船違規跨界捕撈烏魚,已違反「基隆市所轄海域刺網漁業採捕水產動植物及有關限制事宜」,便立即通報海巡署第二巡防區及基隆海巡隊加強查察,經連續3天持續監控下,已於16日蒐証查獲首件實名制違規施放流網漁船。
市府產發處指出,經查發現該漁船為八斗子藉兼營刺網漁船,是今年度核准於烏魚汛期從事經營刺網漁船,卻違規在彭佳嶼近岸作業,以底刺網包圍彭佳嶼的行為,捕撈烏魚,對於海域棲地影響甚鉅。
澳底海巡隊巡防艇於16日完成蒐證工作後,趁該漁船返回碧砂漁港時,並進行登檢時,立即請漁船船長說明,並依違規樣態依漁業法相關規定辦理。
產發處說明,市府自去年8月28日公告新制後,除規定3海浬內不得使用多層刺網外,另新增漁具實名制以及不得在基隆本島、基隆嶼及北方三島500公尺內海域從事刺網作業,經過4個月的宣導期後,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取締。
針對刺網漁船違法的行為,市府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不再核准該船在下一汛期從事捕撈烏魚作業的申請,另外海巡單位也會加強查緝,並呼籲民眾若發現有違規船隻或海上無主刺網船隻,應向產發處及海巡單位通報。
中時 張穎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