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L姓男藝人近日捲入司法案件,遭爆涉嫌性侵12歲少女,二審法院依法判處4年刑期。據了解,該藝人曾參加知名選秀節目,目前經由其經紀人發聲表示,因判決內容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將委託律師提起上訴。
男藝人涉未成年案件二審判決確定,將提上訴。(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據了解,包括此案在內,該男藝人共至少和3名未滿14歲的少女發生性行為。判決指出,L姓男藝人在交友軟體上認識12歲少女,並將她帶回西門町住處發生性行為約10分鐘,少女母親得知後怒提告,案經審理,一、二審都判男藝人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此案,經紀方表示:「我方剛得知相關訊息,經了解後發現事實與判決書有差異,將由顧問律師提起上訴,爭取還給藝人清白的機會。若三審定讞後維持原判,我們會承擔相應責任。」該藝人目前已暫停社群媒體活動。
本案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也引發對網路交友平台安全管理的討論。司法機關呼籲民眾提高警覺,並強調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重要性。相關單位已著手加強網路平台之管理機制,以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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