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有名男子與一名有夫之婦外遇多年,不過卻因為證據不足沒被判罪。逃過一劫的小王不但沒有收斂,還高調的把與人妻外遇的事情PO網,害得偷吃女的丈夫被人說三道四,還要擔心家人承受異樣眼光,人夫氣不過再向小王提出民事求償。,法官調查人妻與小王對話內容,發現2人確實互有愛意,且人妻能明確指出小王私處的特徵,因此認定2人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關係,判小王應賠40萬元。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示意圖/shutterstock) [/caption]
ETtoday新聞雲報導,某營造廠董座與妻子結婚12年,兩人育有3子女,不過董座卻發現,原來妻子2014年就背著他偷偷跟小王在摩鐵私會,兩人也曾車震,後來董娘向丈夫坦承自己出軌,並交代小王生殖器旁的特徵。董座雖然對小王提告通姦,不過當時只因證據不足判無罪。不過小王後來把外遇董娘一事高調上傳臉書,造成營造廠董座與家人顏面盡失讓他身心俱疲,憤而對小王提出75萬元的民事賠償。
法官發現董娘與小王相互有告白確認愛意對話與親蜜合照,董娘甚至還將自己的裸照、私密部位照傳給小王。加上人妻於偵查時指出,生殖器附近有特殊疤痕,並經法庭勘驗證實,雖然小王否認越界,但法官認為,2人明顯有逾越正常男友交往,已侵害原告董座之配偶權,即使沒有抓姦在床的確切證據,這2人的言行也影響原告婚姻美滿,因此判小王應賠40萬元。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