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區一間耳鼻喉科珍所李姓美女院長,因病患有睡眠障礙欲取得較多的安眠藥,竟開立含有第4級管制藥品「佐沛眠」成分的安眠藥給「人頭」病患,自2015年到2016年4月間,讓病患持數名親友的健保卡領藥,她卻當作是本人看診,去年6月,李遭士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予以緩起訴,並向公庫支付100萬,另外8名病患,檢察官本月初處分緩起訴,分別向公庫繳6000到1萬不等的處分金。
延平北路一間耳鼻喉科診所李姓女醫師,明知健保卡上的人名不是病患本人,竟在2015年1月開始,每周開立「伏眠膜衣錠」的安眠藥,但因藥品中含有第4級毒品與第4級管制藥品,受限於耳鼻喉科只能開14天的份量,而病患又有需求,醫師竟不顧病患未親自到診,仍開立安眠藥給病患。
檢調發現40歲的于姓等8人病患,有人分別以女兒、兄妹和先生的健保卡,有人還一次拿5張健保卡在同一天看診,取得為數不少的安眠藥。
士林地檢署去年6月對醫師依偽造文書罪對李姓女醫師作出緩起訴處分,為期2年,並在1年9月內向公庫支付100萬,另外8名病患,則都被處分緩起訴,在一定期間內向公庫支付6000元到1萬元不等的處分金。檢察官認為,病患若有睡眠障礙,耳鼻喉科醫師應轉介給精神科醫師,每次可開立28天的安眠藥,不應該為了賺取健保給付,讓病患以「人頭」健保卡蒙混過關,造成病患對藥物的成癮性。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