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位於高雄市苓雅區的「樂仁兒童遊戲場」所在土地,爆出地目爭議,居民抗議明明高市府之前已經判定該處是「公共設施用地」,令地主須將公園恢復原貌供公眾使用,但據居民指控,日前都發局竟針對該處開「個案會議」,並決議將之跳脫不得回復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限制,地主還一度雇工前來拆除公園設備,後來甚至用圍籬把整個公園圍起來,引發居民跟地主的爭執,居民並串連將在明天(7日)早上10點,前往高市府抗議市府違法變更地目。
位於高雄苓雅區的「樂仁兒童遊戲場」,爆出地目爭議。(圖/Googlemap)
回顧整起案件,據爆料民眾表示,位於高雄市苓雅區憲段185地號的兒22公園(即樂仁兒童遊戲場)用地,曾被地主建築圍牆,加蓋違建出租他人開辦幼稚園,但民國87年市府受里長陳情欲對兒22土地進行徵收補償開闢公園,驟然發現該土地源於三合一獎勵投資規定,認定為已開闢之公園,不宜再辦理徵收補償,工務局令地主須回復公園原貌並續開放公眾使用,地主見已無利可圖,會議中便同意由養工處施工回復設施,並由養工處負責後續維護工作,開放民眾使用至今,期間地主雖曾對市府進行數次行政訴訟及訴願,但均以敗訴收場。
「樂仁兒童遊戲場」附近居民的訴求。(圖/翻攝爆料民眾臉書)
面對市議員的質詢,高市都發局局長表示該處土地分區仍是「兒童遊樂場」。(圖/翻攝爆料民眾YT,畫面原始來源為議會質詢直播)
而爆料民眾指控,時間到了107年,地主都市計畫委員會議申請解編停22改為住三用地,委員會議竟同意,讓地主有豐厚的賣地獲利,但將原本的公設用地解編成住宅用地,卻從來沒辦理附近住戶的公聽會,地主還利用某議員質詢施壓,令養工處放棄公園維管權,並將維管權交還地主,且還針對此地開「個案會議」,決議將跳脫內政部的獎勵投資土地,不得回復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限制,並將回復權利交由權管單位決定,最後都發局、經發局及養工處竟在某議員服務處作成決議,將該地的原「公共設施用地」地目回復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痛批根本變成「七賢第三行政中心」,爆料民眾對相關單位的作為憤怒質疑。
面對市議員的質詢,高市都發局局長表示該處是「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圖/翻攝爆料民眾YT,畫面原始來源為議會質詢直播)
而當地居民,也質疑地主以「拆廢建築圍籬」為名義,但實際上卻是把整個公園通通用圍籬圍起來,居民通通無法使用,市議員許采蓁也到場勘查,呼籲地主將違建拆除,整個案子後來在高雄市議會,被市議員湯詠瑜質詢時,高市府都市發展局局長吳文彥也對此表示:「土地分區仍然是兒童遊樂場」,不過也同時表示:「它也是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明確表示此處地目已不是原來的「公共設施用地」,爆料民眾對此感到憤憤不平,目前已經串聯居民,在明天(7日)早上10點到高市府四維行政中心門口,一起抗議市府違法變更地目及「黑箱作業」。
針對苓雅區民主里里民質疑樂仁兒童遊戲場遭市府變更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訴請市府撤回變更一事。高市府澄清,該兒童遊戲場仍然是公共設施土地,在都市計畫中並未變更。目前該兒童遊戲場並沒有變更都市計畫,其空間與遊憩設施仍開放供里民使用,市府會努力確保里民權益不會受損,也沒有外傳將遊戲場封閉的情形。里長對地目變更相關疑慮,是因法令變更時光更迭,地主希望解除早期三合一管制規定,依法拆除土地上年久失修的危老市場建築物,並沒有拆除兒童遊戲場,所有申請過程也均依法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