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楊姓男子今年5月9日凌晨,持自製爆裂物朝鳳山區一處高中校園投擲並爆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獲報後於5月10日拂曉將楊男查緝到案送辦。

高雄市鳳山區新康街一帶於今年5月深夜傳出疑似鞭炮聲響,有民眾因家中寵物受到驚嚇,於5月9日14時許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反應。警方獲報後高度重視,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展開追查。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於5月9日凌晨,持疑似自製爆裂物點燃後,先後朝鳳山區一處高中校園內投擲。其中第1次未成功引爆,第2次則發生爆炸,所幸當時校園現場無人,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偵查隊及鑑識人員進行現場勘查並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監視器鎖定楊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拘票及搜索票,於5月10日上午6時拂曉出擊逮捕楊男,現場查獲含有微量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煙油5罐,以及鋼珠等相關物品。
經警方調查,楊男涉嫌以塑膠罐作為容器,在罐蓋鑽孔裝入引爆裝置,並填裝火藥粉、金屬珠等物品,製成具有殺傷力的爆裂物2枚,隨後持往校園投擲點燃。案經偵查終結,高雄地方檢察署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中華民國刑法》公共危險等罪嫌依法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或尋求刺激而製造、持有或施放危險爆裂物。警方強調,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行為絕不寬貸,必將依法強力查緝、嚴辦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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