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國定假日日曆表出爐!9個連假、春節放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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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事曆出爐!一共有9天連假、春節放9天。另外,基於國人已習慣週休二日作息,人事總處刪除了調整上班日為放假日並補行上班的規定,未來不會為了湊連假彈性放假而補班。

杜鵑花季。(圖/新北市農業局)
杜鵑花季。(圖/新北市農業局)

人事總處表示,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修正「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以下簡稱處理要點)。基於國人已習於週休二日作息,處理要點已刪除調整上班日為放假日並補行上班之規定,另增訂放假日逢例假日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等原則性規定,並據以作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排定之依據。

人事總處說明,行政院核定114年(西元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114年下半年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3個國定假日;增加2個3日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適逢星期日,於次一日9月29日(星期一)補假;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適逢星期六,於前一日10月24日(星期五)補假。

行政院也核定了115年(西元202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20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9個,分別為農曆春節假期(9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清明節(4日)、勞動節(3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4日)、國慶日(3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等(3日)及行憲紀念日(3日))。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至實施條例第9條規定有關警察、消防、海巡、軍事等性質特殊政府機關(構)放假日及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由內政部、海洋委員會、國防部及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視需要調移之。此外,民間企業人員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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