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新北報導
後方機車行車記錄器拍下車禍過程。(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警官遭指控騎車肇事卸責,該名時任交通大隊二線二星的盧姓警官,去年11月騎機車載著妻子,於重新堤外便道行駛時撞上一名老翁,導致老翁成為植物人;家屬向媒體投訴盧姓警官及其長官處理態度消極,甚至警方提供的事故初判表、照片,有與事實不符狀況,質疑新北市警局根本是在協助肇事者卸責、脫罪。
對此新北市警局3日表示,對本案發生深表遺憾,此案並未有任何偽變造之行為,超速部分初步調查並未有超速事實,另新莊交通分隊高姓同仁誤將現場照片編號5之刮地痕誤植,已責令補正並予檢討改進,補正行為不影響肇事責任鑑定結果。
本案被害人已於今年3月13日至發生地所轄新莊分局交通分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於4月26日函送新北地檢偵辦,盧員也已出庭應訊過;雙方已於8月17日召開偵查庭,庭中經檢察官指示申請第三方鑑定,全案函請本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尊重家屬看法,並靜待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