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啟動STCW品質標準評估作業 航海人員獲國際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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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航港局於今(17)日上午舉辦「中華民國執行STCW公約第4次品質標準獨立評估」第一次座談會,邀請各受評估單位參與,了解本次品質標準評估的重要性及流程,期藉由座談會的辦理,可以讓獨立評估作業如期順利完成,充分展現我國全面履行STCW公約作為,使我國核發航海人員適任證書獲國際認同與接受,以利國家航運發展。

航港局表示,海運是個高度國際化的行業,為使我國船員順利航向世界大海,國內現行船員測驗、訓練及發證事項皆依循STCW公約(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規範履行。此外,依據公約規定,各國每5年必需對於執行海事教育、訓練、測驗、適任能力評估及發證業務行政單位進行獨立評估,確保各項作業係經品質標準制度予以監督。

為因應航運實務變遷及STCW公約2010年修正案,近年船員法規與行政措施配合做了許多調整,航港局表示,我國為確保船員順利航行於國際,自2004年起依據公約規定,每5年製作履約文件並進行品質標準獨立評估。航港局今年7月已編修完成「中華民國STCW公約履約文件」,啟動第4次品質標準獨立評估作業。

航港局表示,此項評估作業是我國履行STCW公約重要工作項目,因此委託國際專業驗證機構挪威商立恩威國際驗證(股)台灣分公司辦理,主要由國內具有STCW公約及海事專業知能的資深專家學者組成評估小組,親赴海事相關單位進行現場評估,並將查核結果彙編為獨立評估報告,作為他國認可我國船員適任能力的依據。

中時 王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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