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這個以小搏大太玩命!國道1號台南永康交流道北上路段,近日發生一起行車糾紛,1位轎車駕駛,竟攔下一輛行駛中的拖板車,接著走下車,在高速公路上步行要去找對方駕駛理論。
轎車駕駛下車要找拖板車駕駛理論。(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據國道第4公路警察大隊警務佐阮明德指出,隊上的勤務指揮中心是在10月6日晚間8點47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於國道1號北向大灣至永康交流道路段遭他車逼車,並於同日晚間9點25紛前往新市分隊報案。
身旁女伴趕緊拉住他勸阻。(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阮明德表示,目前本案後續由新市分隊及刑事組偵辦中,而有關該名轎車駕駛任意停於車道上下車理論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的罰鍰,外加吊扣6個月該車輛牌照,至於是否還有涉及《刑法》等罪嫌,隊上的刑事組已通知報案人到隊說明實際情況再行處置。
國道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警務佐阮明德說明全案。(圖/中天新聞)
第4公路警察大隊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如發生糾紛應採取理性和平、合法方式解決問題,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切勿因一時情緒意氣用事而衍生肢體衝突,以免誤觸法網。
而細看民眾投稿到「社會事新聞影音」的畫面中,該名轎車駕駛直接停在拖板車前「攔停」對方,接著怒氣沖沖走下車,一路走向拖板車的方向要理論,身旁的女伴一臉驚恐的攔阻,所幸當下後方未有車輛追撞,才未讓行車糾紛變成命案。
(影片來源: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