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網路男蟲3年多前透過臉書結識年僅14歲、就讀國中2年級的少女,利用少女正值青春期、情竇初開嚮往愛情,騙少女獻身,1年「約砲」嘿咻41次,甚至當起「皮條客」慫恿少女以3P、4P方式賣淫10次,賺取皮肉錢。陳為了招攬「生意」,還拍下少女與他人性愛畫面供網友觀覽,被害少女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補償20萬元,將向陳男追償。
檢警調查,20多歲的陳男平日遊手好閒,2016年11月透過臉書結識少女,隨即「約砲」,明知少女當時僅14歲,竟帶往旅館嘿咻,2人成為男女朋友,互稱「老公」、「寶寶」,自2017年12月5日止,2人每周約砲嘿咻至少41次。
後來陳男缺錢花用,向少女提議援交賺錢,少女因愛慕陳男而曲意配合,陳男遂以暱稱「陳騎侶」,在臉書刊登「台北情侶找單男多P聯誼、單男須酌收費用」、「台北情侶徵2至3位單男」的援交訊息,陳男向網友收取2500元至5000元不等金額性交易費用,或由對方支付旅館費用、提供安非他命吸食折抵。
檢警查出,陳男仲介少女援交,自2017年12月15日至去年6月20日止,共有11次,1次因對方爽約外,少女曾1天分別與2名男子「3P」援交2次,另有「1女戰3男」4P援交,亦有1周援交3次紀錄,估計陳男約賺取6萬多元的皮肉錢。
2018年6月間,陳男先偷拍少女與他人性交過程後,為了攬客,6月20日將性愛畫面上網傳給網友觀賞,警方因網路巡邏時發現,北檢指揮警方逮捕陳男到案,檢方訊後聲押禁見獲准,並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條例起訴陳男。
被害少女日前向檢方申請犯害被害補償,檢方審議後,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准予補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簽分「求償字」案,將依民事訴訟途逕向陳男追償20萬元。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