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呢】「喪屍菸彈」成毒駕奪命凶手 因「這載具」推波助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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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瑩毒駕撞死劉宗鑫,當時新聞引起全台關注,那段時間正是新興毒品「喪屍菸彈」依托咪酯被毒蟲拿來大量吸食的替代毒品,卻也因為此案立法院火速修法將它改列為二級毒品。

俗稱喪屍菸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在台氾濫嚴重,也造成不少員警因為毒駕喪命。(圖/刑事局提供)

毒駕兇手陳嘉瑩平時無業,近10多次吸毒被抓是列管毒品人口,她庭訊時說因為被抓罰錢罰怕了,擔心再被抓繳不起罰金,才會踩油門想甩掉警方,只是這一甩,什麼都沒甩掉,反倒再吃上一條殺人罪以及妨害公務致死罪。

根據警政署統計,毒駕導致員警受傷或死亡案件,2024年7月到10月,短短4個月,就發生4起員警因毒駕殉職案件,誇張的是每個月,就折損一名員警。危害如此巨大,也因此依托咪酯創下毒品升級最速紀錄,

刑事局毒緝中心執行秘書鄭偉豪說,一般毒品會有所謂觀察期,至少要花兩年,才可能被列進法律成管制違禁品,但依托咪酯只花了11個月,就火速修法,從三級毒品躍升為二級毒品。

刑事局毒緝中心執行秘書鄭偉豪說,依托咪酯僅耗時11個月,就火速修法,從三級毒品躍升為二級毒品,創下紀錄。(圖/刑事局提供)

根據法規,持有第三級新興毒品,僅僅面臨行政罰鍰非刑罰,依托咪酯提升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從罰鍰提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罰,且涉及製造、運輸、販賣罪行刑度,由7年以上有期徒刑提升為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希望透過刑度,達到嚇阻效用。

其實依托咪酯原是動物麻醉用藥,和安非他命「興奮劑」提神類型的毒品很不同,施用後會意識模糊且無法自主控制肌肉,產生「肌躍症」,鄭偉豪說「吸食到一定的臨界點時,會不自主的抽動,若剛好在開車,踩油門的腳突然產生肌躍症,車輛就會暴衝失控。」最可怕的是,依托咪酯結合電子菸,隨取即用的便利施用方式,是最大的危害。

鄭偉豪進一步指出,由於目前國內對於電子菸的規範仍有漏洞,目前衛服部也已經將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但法規還沒上路前,抽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菸,是「想抽就抽」,開車也能抽,相較其他毒品更容易結合「駕駛行為」,經計算吸食K菸,毒品吸入體內的量約一半左右,但吸食含有毒品的菸油,幾乎是百分之百吸入體內。

依托咪酯在台灣成為毒駕致命原因,因能結合電子煙設備吸食,且員警查緝不易。(圖/刑事局提供)
依托咪酯在台灣成為毒駕致命原因,因能結合電子煙設備吸食,且員警查緝不易。(圖/刑事局提供)
為打擊依托咪酯此種新興毒品,刑事局絞盡腦汁,跨部會商討研議,盼全方位、全面杜絕。(圖/刑事局提供)
為打擊依托咪酯此種新興毒品,刑事局絞盡腦汁,跨部會商討研議,盼全方位、全面杜絕。(圖/刑事局提供)

目前毒品電子煙具有攜帶容易、施用便利、隱蔽性高,常添加香精等有利於躲避查緝的特性,再加上我國現行使用電子菸人口數龐大,毒品電子菸僅占一般電子菸中極小比例,執勤員警在查緝時難以從外觀樣態區分電子菸是否內含毒品,不宜逕依刑事訴訟程序查扣偵辦,導致查緝毒品電子菸難度增加。

但終究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政署目前已參考歐美澳等國作法,引進1萬2545劑「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只要3分鐘即可測出駕駛人是否施用毒品,更舉辦教育訓練營,預計年底前全面上路,讓基層警能迅速發現毒駕,即時實施人車分離,大幅減少毒駕危害。

刑事局效法國際,引進唾液試劑,預計年底上路,可望有效查緝毒駕。(圖/刑事局提供)

另外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台灣懲罰吸毒的刑度來看,律師雷皓明表示,目前台灣對毒品的規範算嚴苛,無論販賣還是持有、轉讓、運輸,刑度都非常重,販賣毒品甚至可判處無期徒刑,等同殺人罪。

雷皓明律師也指出一個重點,吸毒並非用重刑入獄就能解決,重點在戒癮治療和勒戒的程序,主要是透過什麼樣的方式,能幫助毒品人口從毒癮中脫離。雷律師解釋,戒癮治療是一種針對一二級毒品成癮者的附帶條件緩起訴處分,經檢察官同意,可在1到3年的緩起訴期間內,定期至指定醫療機構接受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等課程,戒除毒癮。

律師雷皓明認為台灣對於毒品刑責已相當嚴峻,對於毒品犯罪也應重視戒癮治療層面,才能降低「累犯」和「慣犯」問題。(圖/喆律法律事務所提供)

不過戒癮治療有3個條件,必須是初次施用一二級毒品,且尚未經檢察官起訴者;距上次施用毒品已逾3年,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以及檢察官認為毒品案件被告適合接受戒癮治療,並以此作為緩起訴處分條件者。因此,如果是慣犯,且短時間內連續施用毒品,或是不配合治療,就無法再聲請。

而另一種進入勒戒所,接受隔離觀察,雖然不會留下前科,但勒戒期間無法自由外出,對工作和家庭會造成重大影響。完整的戒癮治療至少需要六個月到一年的時間,也有費用產生,如一級毒品如海洛因、古柯鹼的戒癮治療費用,大約需2萬至9萬;二級毒品如大麻、安非他命,戒癮治療費用則是2萬至4萬左右。個案在戒癮治療期間違反了相關規定,也會面臨嚴重後果,一但被通報,檢察官可能會撤銷緩起訴或終止戒癮治療,改為其他強制措施。

雖然「吸毒一時,害人一世」是老生常談的反毒宣導,卻是對因毒駕而被奪走生命的被害人,最真實的寫照。

劉宗鑫的父母,過去住在沒有電梯的公寓,如今住的房子就是劉宗鑫親自選的,不只有電梯也靠近捷運站,如今房子裡少了愛子的身影,但劉父劉母說,他們搬進來住了4年,第一次從客廳窗外看到彩虹,卻是在劉宗鑫殉職過後,話說到這裡,2老又不禁流下思念的淚水。

劉父和劉母說,現居房產是和劉宗鑫一起分擔購買,住了4年,第一次從客廳看到窗外彩虹,就是劉宗鑫出殯當天。(圖/劉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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