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台辦今(24)日指出2位台灣民眾涉及操控「宏泰58」向大陸走私凍品,已對該2人發出懸賞通告,對此海巡署下午發布新聞稿嚴正駁斥。
海巡署指出,今年2月25日臺澎第三海底電纜於台南將軍漁港西北方5浬遭多哥籍「宏泰58」貨輪破壞,海巡署當時調派艦艇攔停登檢該貨輪,並押返台南安平港,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全案於4月11日地檢署偵結後提起公訴,6月12日台南地方法院依違反《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纜線罪,判處王姓船長有期徒刑3年定讞。
海巡署表示,「宏泰58」貨輪船長及船員計8人全部為大陸籍,以多哥籍權宜船掩護,刻意關閉AIS規避檢查,破壞我國海底電纜,嚴重干擾我國民生經濟、公共資訊流通等運作,業經司法機關依法調查相關事證、釐清犯罪事實後,判決有罪確定。
海巡署強調,大陸方面今卻發布通告稱「兩位臺灣民眾涉及操控《宏泰58》向大陸走私凍品,已對該2人發出懸賞通告」,純屬「假跨國鎮壓之名,行推卸切斷我國海纜罪行」政治操弄之實,企圖混淆是非轉移焦點,製造及升高兩岸對立,海巡署對此嚴正駁斥,並予以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