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霸凌案楊珍妮遭免職!行政院證實依法仍可領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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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涉職場霸凌,已遭免職。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說,全力配合監察院調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楊珍妮先前任職經濟部時已退休,離開政委工作後,依法可申請恢復請領退休金。

楊珍妮。(圖/中天新聞)
楊珍妮。(圖/中天新聞)

已故行政院經貿辦前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傳生前遭遇職場排擠,行政院6月26日公布外部委員調查結果指出,行政院政務委員、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構成職場霸凌行為;楊珍妮2度聲明否認霸凌。監察院已在4月22日啟動調查。

行政院今天舉行院會後記者會,媒體詢問,總談判代表、副總談判代表遺缺預計何時補上,整體政務官性別比例是否納入考量。

李慧芝表示,擴大女性參與政治、國家與公共事務,一直都是政府非常努力的政策目標,過去在每位內閣成員任命也都會納入考量,至於經貿辦目前由經濟部政務次長江文若、外交部政務次長陳明祺2位副總談判代表與執行秘書處理日常業務,相關人事若定案會適時公布。

針對政院是否會主動把調查報告送交監察院。李慧芝說,行政院這次是針對政務官進行行政調查,行政院也會全力配合監察院調查,並持續強化職場友善環境,建構更有支持性與心理安全感的工作環境。

媒體追問,楊珍妮先前已結算公務員年資,政委任內是否有一邊領月退休金與政務官薪水,以及在被免職後是否會照領退休金。

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7月1日起停止楊珍妮政務委員之職務。(資料照片)
楊珍妮。(圖/資料照)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張秋元表示,公務員辦理退休並再任政府職務,就會停領月退休金。楊珍妮先前是常任公務員,任職經濟部時已完成退休程序,因此再回到政院擔任政委,就會停領退休金,依法不會領兩份錢。而這次楊珍妮離開政委工作後,依法就會回去向原來機關申請恢復請領退休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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