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失和!上海父狂在兒班級群爆家務事 法院認定「精神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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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上海一名父親因與妻子長期感情不睦,多次將家庭糾紛公開發布在兒子班級群組、家長群及社區群組,導致就讀國小的兒子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近日法院認定,父親的行為已構成「精神侵害型家庭暴力」,禁止再以網路或通訊方式騷擾孩子及家屬。

上海一名父親多次在兒班級群自爆家醜。(示意圖/AI生成)
上海一名父親多次在兒班級群自爆家醜。(示意圖/AI生成)

班級群公審妻子 害兒抬不起頭

據《指尖新聞》引述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布案情,男童小林(化名)近年與母親同住,父母因婚姻失和長期分居,雙方在探視權及教養問題上衝突不斷。自2025年11月起,父親老林(化名)多次在兒子的班級群、家長群及社區住戶群組發文,公開指責妻子及岳父母「霸占孩子」、「破壞家庭」,並以激烈言詞批評對方。

由於群組成員包含老師、家長、同學及鄰居,相關內容迅速流傳,讓小林在校園及社區遭受異樣眼光,不僅感到羞愧,也承受極大心理壓力,甚至影響正常學習與生活,因此向法院聲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老林則辯稱,自己發文只是為了爭取探視權及維護監護權,並非刻意攻擊兒子;若法院禁止其接觸孩子,將形同剝奪身為父親的監護權與探視權。

法院認定「精神家暴」祭保護令。(示意圖/央視)
法院認定「精神家暴」祭保護令。(示意圖/央視)

法院認定「精神家暴」祭保護令

法院審理後認為,老林將家庭衝突及未成年子女隱私公開發布於具有高度公開性的網路群組,已超出合理維權範圍。尤其在班級群及家長群散布家庭糾紛,嚴重侵害孩子人格尊嚴、隱私權及心理健康,符合大陸《反家庭暴力法》所稱的精神侵害型家庭暴力,因此裁定核發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院裁定,老林不得再透過電話、簡訊、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或任何網路平台騷擾、侮辱或散布涉及小林及其近親屬的相關資訊。

不過,法院也指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老林具有持續施暴或人身攻擊的危險,且依法仍享有探視及監護子女的權利。基於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原則,法院未准許小林提出的「禁止父親接觸」聲請,盼雙方在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妥善處理親子關係與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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