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不服政治獻金罰單開庭!律師控監院選擇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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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申報民國113年(西元2024)總統大選時相關收支,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監察院處分,經訴願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2)日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柯文哲的律師質疑監院「選擇性執法」,並透露柯多次表示「就是不服氣,為何持續追殺?」監院代表否認執法有選擇性,並質疑柯想藉行政訴訟爭取時間脫產。

柯文哲。(圖/記者塗豐駿攝)
柯文哲。(圖/記者塗豐駿攝)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以前立委陳歐珀涉貪案為例,指陳歐珀在接受刑事調查階段,監院便暫停清查並處罰。但監院對柯文哲有所不同,顯見監院面對民進黨員及民眾黨主席涉案,採選擇性執法。

律師還認為,監院處分有疑義,且重複處罰柯文哲;柯上周已收到行政執行命令,執行款項中包含柯的退休俸,已對柯造成重大損害。

監院代表回應,當時陳歐珀所受利益有無對價,是相互對應而無法並存的事實,所以停止處分等候刑事調查結果。柯違反行政法的行為與刑事認定的差別,在於監院認定柯未存入專戶及未申報,刑事部分則是認定只要款項進入木可公司即涉侵占,若未存入專戶的款項都算刑事侵占行為,那行政罰也沒有存在必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翻攝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網)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翻攝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網)

監院還表示,柯文哲的不動產資料顯示,他去年以2222萬元賣出新竹房產,台北的商辦也賣了1000多萬元,另將新竹另處房產贈與配偶,顯見柯提訴訟是要爭取時間惡意脫產,若未及時執行處分,將使國家債權淪為一紙憑證,影響公益甚巨。

全案源於監察院針對柯文哲申報「113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進行調查,認定柯收受政治獻金逾期未存入專戶、收受違法型態政治獻金、未在期限內返還或繳庫、匿報募款演唱會及募款小物販售收入、未依規定申報授權金支出等違規事項,裁處374萬元罰鍰,並沒入5579萬餘元。

柯文哲不服處分提起訴願,監院撤銷加重裁罰部分並重為處分,仍裁罰240萬元,沒入5567萬餘元;柯仍不服,但訴願遭駁回,由於他上周已收到行政執行命令,執行款項中包含柯的退休俸,因此柯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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