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欽判刑8年半趴趴走?藍:應比照柯文哲、蔡正元戴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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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渣案,不法所得21.6億元,台南地案審理4年半於今(29)日宣判,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8年半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易科罰金部分2年2月。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育輝認為要戴電子腳鐐。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圖/資料照)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圖/資料照)

蔡育輝表示,郭再欽在前台南市長賴清德任內,非法掩埋爐渣68萬公噸於農、工用地及國有土地,犯行曝光後,清理拖拖拉拉,迄今尚未完全清理完畢,且郭再欽銀行帳戶更脫產至僅餘120萬元,還向法院聲請解除不動產的扣押禁令,顯然無欲承擔法律責任。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圖/資料照)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圖/資料照)

蔡育輝強調,郭再欽判刑8年半,判決結果有一定程度回應社會期待,但整體刑度仍過輕,而郭再欽仍涉及多起案件,包括正副議長賄選案、台鹽光電綠能弊案、土地超貸案等,88槍擊案也尚有諸多疑點,以郭再欽為核心衍生的黑金、黨政勾結弊病至今仍盤根錯節於台南市,法院應比照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前立委蔡正元,裁定郭再欽配戴電子腳鐐,防止其出境、出海或潛逃,以確保後續追訴、審判及執行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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