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在貿易公司任職的林姓男子,2020年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29歲的女孩拉拉(化名),兩人第一次見面就相約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途中林男突然想要更改為「後庭進攻」姿勢,但拉拉卻不想接受。此時,林男竟然表示自己是警察,逼迫拉拉達到自己的目的,不然就要調查拉拉及其公司。台中地院審理表示,雖然拉拉已接受林男的和解,但仍要判處林男強制性交罪2年、緩刑5年。
據悉,林男在2020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拉拉,兩人隔一個月後相約到台中市南屯區的摩鐵發生性關係,林男「辦事到一半」突然想要肛交,被拉拉拒絕。此時,林男竟謊稱自己是警察,要調查拉拉的公司和身分是否不法,讓拉拉心生恐懼只好就範,林男甚至還拍下拉拉的裸照,並要求她口交。
據了解,兩人發生完關係後,林男要求拉拉刪除兩人的對話紀錄,並要求拍攝對方的居留證及公司地址才讓拉拉離開。拉拉擔心自己會受到傷害,立即報警處理,而警方也在當年9月30日上午前往林男住處搜索。
林男被捕後,台中地院認為兩人雖兩情相悅而性交,但林男卻因想滿足自己的性慾,謊稱自己為警察,導致拉拉精神耗弱、心生恐懼,甚至還想要輕生。不過,林男表示,自己私下已經與拉拉達成和解並賠償,拉拉原諒被告的行為,希望法庭再給自己一次機會,畢竟他還有小孩要養等。不過法院最終仍判林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