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屏東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在今年5月間偵辦一起漁船走私上億元毒品的案件,發現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與船東有密切往來,懷疑涉案。因此屏東地檢署於本月14日傳訊他到案,並以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但法院卻以證據不足駁回、撤銷員處分。不過昨(29)日地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准羈押禁見。
據了解,檢方今年5月偵辦漁船走私案件時,透過通訊資料發現,顏旭懋與船東有密集聯繫,因此為了釐清全案真相,故在本月14日傳訊他到案說明,但他堅決否認涉案,且法院也否決檢方聲押、無保請回。
根據顏旭懋友人說法,他很可能是想要向屏東船東買船,但交船時卻發現自己訂購的船型與品項不同,因此反悔不買,為了要求對方退錢,加上對方又遲遲不肯退款,引發這次的誤會。事後顏旭懋也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絕無涉案,並強調他會全力配合檢警調查,還自己清白。
不過,檢方並不服法院無保請回的判決,故決定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檢方抗告有理,因此撤銷原處分,並由屏東地院於昨日重開羈押庭後,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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