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今年4月江姓人夫抓包黃姓妻子與4名男子發生多次性行為,讓他大受打擊,憤而提告求償160萬元。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黃女應賠江男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江男抓包妻子與多名男子發生性行為。(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江男發現黃姓妻子與多名陌生男子發生性行為,直到今年4月,氣得質問妻子,她也坦承外遇,此舉嚴重侵害配偶權,因此江男憤而提告求償160萬元。
黃女辯稱,和丈夫長期因價值觀不合,導致婚姻碎裂,2021年至2023年間多次諮商,但仍未改善。縱使她有脫序行為,丈夫提告卻未附上精神損害的證明,也沒說明侵害何種權利。
台北地院法官檢視黃女與其他4名男子的對話紀錄內容,其中包含「那妳想要壞壞嗎」、「我是想要跟妳盡情不戴(套)愛愛,我再買藥給妳吃喔」、「高潮很多次」。其中還有男子傳下體照,大聊「3p」、「好想內射」、「想看奶」、「讓老公戴綠帽妳會不會興奮」,黃女則回覆「等下見到就看到了」、「沒有特別想這個」。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黃女承認對話,可見確實與多名男子發生性行為,的確侵害到丈夫江男的配偶權益。不過,江男沒有明確表示會捨棄對黃女的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最終判黃女應賠償江男2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