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男子謝文雄去年7月於土城區當街持刀砍殺妻子與小姨子致死,今年8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近日判決書公開,竟寫「殺害人數達3人以上」才達到「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死刑標準。國民黨立委、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開轟。

吳宗憲臉書6日發文:「殺2人不算多?死得快不算痛?憲判8號強推實質廢死,讓國民法官背黑鍋!」吳宗憲批,這個政府,沒辦法保障百姓不被殺死,卻可以保障殺人犯不被判死!土城雙屍命案宣判,被告持廚刀、鋁棒,暴行殺害妻子及其妹,被害人父母失去全部子女,新婚丈夫慟失愛妻,更讓未成年子女們失去母親,深陷創傷與失依,但法院依憲判8號,認「不」符合「最嚴重」情節,判處無期徒刑。
吳宗憲指出,這份判決,徹底揭露了台灣走向實質廢死最荒謬的事,殺死2個人不夠,要殺3個才算「情節最嚴重」?判決書寫,憲判8大法官說要殺害「多人」,所以單看殺害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算最嚴重,本案法官認為殺2個人不符合憲判8號的判死標準,難道非要等到有第3個人死了,才算嚴重?!
吳宗憲再指出判決理由第二大荒謬處,幾分鐘內被砍死所以「沒有受到額外痛苦」?兇手拿廚刀猛砍2人至少10刀,法官卻認定,因為被害人死得快(數分鐘內造成死亡),沒有讓被害人「死前蒙受煎熬或額外之痛苦歷程」,沒有額外痛苦不算特別殘酷,被活活砍死的恐懼與劇痛,在法官眼裡難道都不算痛苦?!
吳宗憲更指出,憲判8號的免死金牌,讓國民法官背黑鍋!罪魁禍首就是脫離民意的「憲判8號」,設下死刑一致決的荒謬門檻,只要有「任何一名」職業法官不願意判死,國民法官的意見瞬間作廢,結果是什麼?兇手逃過死刑,家屬等不到公道,卻讓國民法官因免死結果遭外界批評,甚至宣判當天,6位國民法官有5位選擇不出席。
吳宗憲質疑,國民法官原本是要讓人民聲音進入法院,但看完殺人惡行、聽完家屬悲慟,最後卻因為一名職業法官不同意,就讓國民法官的判斷歸零!憲判8號保護殺人犯不被判死。這不是司法為民,這就是實質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