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加重懲罰草案27日出爐 最重可處死刑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2/27 23:11 分享: 酒駕加重懲罰草案27日出爐,法務部預定在刑法的公共危罪章中,增列再犯致死刑責,最重可處「死刑」,另增加「沒收條款」,把酒駕車輛視為犯罪工具,讓法官得以宣告沒收。圖為27日員警在市區橋樑實施酒測臨檢勤務。(陳信翰攝) 中時 陳信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