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無師傅,用錢買就有!這是新竹縣長久以來的選舉惡質文化。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郁仁29日指揮新竹縣警調,查獲關西鎮某鎮代表候選人以現金賄選,訊後聲請羈押,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日前接獲情資檢舉稱,關西鎮某鎮代表候選人在9月中旬,吸收彭姓樁腳出面,以每票1千元現金賄選,尋求選民支持其當選鎮表。
檢察官陳郁仁指揮新竹縣警組成專案小組,詳細蒐證、分析結果,認該情資確實,29日兵分多路同時傳喚該鎮代表候選人、彭姓樁腳及受賄選民共13人漏夜偵訊。
檢方認該鎮代表候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彭姓樁腳依違反選罷法諭令6萬元交保,涉嫌人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5萬2千元。
檢方呼籲候選人,賄選可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將持續強力查緝賄選行為,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獎金,講清楚賄選的人、事、時、地、物,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及新竹地署檢舉信箱QRcord。
中時 羅浚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