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某國小近日發生一起小六學生因體育分組不滿,用樂樂棒球棒打傷老師左大腿的事件。事後老師提告並報警,隔日兩名穿著制服的員警進入校園,將學生和老師帶回派出所調查,此舉引發爭議。
台中市西區某國小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打傷老師。(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根據了解,該事件發生於3月26日,學生因不滿分隊結果,情緒失控揮棒攻擊老師。雖然隔日學生向老師道歉,但老師對該生道歉態度不滿,決定報警處理並提告。2名警員進入校園時,由學校主任派員陪同,並通知家長到場。但因家長無法及時抵達,警方先將學生與老師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稍後家長再到場協助製作筆錄。
警方後續說明,兩名員警在進入校園處理此案時未遵循相關規範,如應著便衣或駕駛偵防車以避免引發不必要的騷動,且該案件並非有急迫性,可待事後再行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第一警分局已對涉事員警記申誡,並調整派出所所長職務。
該案經老師撤告後,仍需通知相關單位進行後續處理。警方強調,處理校園案件應依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當性進行,以減少對校園秩序和學生的影響,並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避免產生負面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