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信義鄉代主席當內鬼 涉收賄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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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信義鄉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國源遭控利用鄉公所辦理工程採購案追加預算機會,向2名廠商收賄並容許圍標,中檢27日帶回李男等人偵辦,複訊後聲押李男等3人獲准。

台中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檢方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南投縣信義鄉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國源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27日持搜索票,搜索信義鄉民代表會等共計23處所,約談涉案人12名、證人2名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李國源於113年間藉鄉代會主席職權,利用信義鄉公所辦理某工程採購案追加預算機會,向黃姓、鄧姓廠商等人收取賄賂,並容任投標廠商於採購案中合意圍標。

檢方認定李國源、黃男、鄧男等3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於28日獲准,其餘到案9名涉案人經檢察官諭知請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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