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國防部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暗藏動員16歲以上學生的條款,引發「學生上戰場」質疑,教育部28日對此向媒體澄清,高中以上學校學生參與服勤計畫,並無參戰疑慮,是依現行《民防法》規定編組「防護團」。
教育動員惹議(圖/中天新聞)
教育部28日向媒體表示,現行《民防法》第5條規定高中以上學校編組防護團,協助救護、消防、宣導、生產、交管等任務,由內政部、教育部會銜訂定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並無參戰疑慮」。
針對外傳學校防護團「就是協助武器彈藥生產製造」,國防部28日向媒體澄清,《民防法》第5條規定的「生產」工作,是指經濟部《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第2條規範的重要物資,包括食物等10大類,其中並無「武器彈藥」,相關報導並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