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表示,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新北市環保局10日表示,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呼籲民眾自備環保杯。(圖/新北市環保局)
環保局發布新聞稿說明,配合環保署的限塑政策,新北市自去年即著手規劃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期間多次與轄內飲料業者進行溝通研商,掌握業者庫存塑膠杯去化及替代性紙杯備料情形。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與業者溝通時,業者皆表示願意配合減塑政策。經綜合評估庫存去化及替代產品生產批貨期程,新北市提報環保署核定於今年5月1日實施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PLA杯)政策。
他表示,新北轄內目前約有2704間飲料店業者,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環保局表示,實施日前將持續宣傳,請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以免受罰,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