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5日)持續審理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虐死剴剴案,檢察官認為,劉彩萱、劉若琳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劉彩萱的律師今天表示,劉彩萱在剴剴死後曾經去廟宇替剴剴超渡和做法事,已表達悔意。

檢方表示,劉姓姊妹均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傷害兒童致死罪,3罪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請法官從一重刑。
劉彩萱的律師則表示,劉彩萱是一位56歲中年婦女,也是3個小孩的母親,請求合議庭考量她面臨的困境和壓力;律師也說,劉彩萱在剴剴死後,曾到一間廟開壇12天,為剴剴超渡、做法事,顯示其確實有悔意。
劉彩萱的律師出示劉在手機中寫好的超渡「疏文」,內容稱希望剴剴能「原諒阿姨」,並且為剴剴開壇超渡共12天,懇請剴剴可以就此放心下中之一切。
超渡文甚至還稱:「希望剴剴幫阿姨度過難關,免受入監刑責,體諒阿姨也是困苦人,請外婆及家人原諒,不要提出高額求償金」。律師更形容劉彩萱在司法審判之前已步步入自己的無間地獄,希望法院給予公正公平的判決。
全案自4月22日起連續開庭審理,主要被告劉彩萱於4月30日開庭時終於認罪,並當場大哭說對不起剴剴,不過她卻辯稱「捆綁是為了保護他」引發外界質疑,痛批劉彩萱的舉動是「鱷魚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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