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不分朝野黨團,日前一致審議通過新光人壽願意解除北士科T17、T18地上權的解約金內容;遭民進黨立委王義川質疑有圖利或違法相關法令的問題。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4日)赴議會做專案報告,面對議員要求把事說明清楚、把雜音通通打掉的呼聲。蔣萬安表示,一切都合法合規、依程序進行。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2日向台北市議會報告時表示,新光人壽願意解除北士科T17、T18地上權最終解約金額為44.34億元,而將所有錢退給新壽後,原則上市府還需要支付9.85億,但在與輝達協調後,輝達概括承受,此外土地租金、已繳到中央的相關稅收,輝達也願意承接,市議會在朝野一致同意下,通過審議此一解約內容。
不料,民進立委王義川發文質疑有沒有圖利或違反相關法令的問題?引發批評,就連民進黨內也不認同。王義川今受訪時改口稱,為經濟發展招商,全民樂見也支持,只是提醒不要讓基層公務員為難,「所以北市府這幾個月修改內部相關規定,這方向都是對的,蔣萬安是學法律的,有十足把握就勇敢推進,這沒問題」。
蔣萬安上午赴市議會專案報告並備詢,不少議員都要求市府應應向大眾說明清楚、把雜音通通打掉。
曾獻瑩指出,綠營攻擊北市府圖利廠商,市府要對社會大眾說清楚,不解約新壽、讓新壽高價轉讓土地給輝達才叫圖利廠商,當時市府有堅持不讓新壽直接轉給輝達才是對的,依法向行政院申請專案核准,並且白紙黑字都有公文往返、向議會備查,當時市府沒堅持現在就慘了。
秦慧珠也建議,面對胡說八道市府不要當作笑話,應正式發出新聞,完整解釋所有法規、處理方式,一次解決,把雜音通通打掉。

蔣萬安表示,當時市府非常堅持不同意新壽直接移轉地上權給輝達,堅持必須合意解約後,將土地乾淨地設定地上權給輝達,一定確保市府同仁依法行政;且相關公文往返都有記錄,一切都是合法合規,依照程序進行。
此外,曾獻瑩依據T16招標文件,指單獨投標人若得標,我國公司必須在30天內簽約,如果是外國子公司必須在120天內;根據中華民國法規新設立專案公司,資本額要不低於7.5億元,現在加速輝達進駐,有無先跟輝達說明限制,是要成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
蔣萬安回覆,有把想法告訴輝達,希望輝達未來跟市府簽約的對象,可以在台北設立子公司,不過輝達也要做整體評估,目前正在研議當中。
曾獻瑩追問此事需要多時間?台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說明,等前端與新壽解約程序完成後,後續就會做相關作業,現在固定每周跟輝達工作小組更新工作進度跟交換意見,只要輝達一有任何需要,市府或是中央政府隨時可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