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私自封路鋸樹」!衰女返家遭「樹幹爆頭」慘死 他卸責扯喊:視力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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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苗栗縣三義鄉一名吳姓男子,因要修剪住家一棵大樟樹,明知會影響交通,卻未向公路總局申請路權,擅自封閉台13線北上車道,自己在車道上指揮。附近一名廖姓婦人正好騎車返家,雖然有閃避,卻遭突然鋸斷的樹幹砸中頭部,導致廖婦喪命。事發後吳男還辯稱有做好安全措施,反批是廖婦視力不佳,法官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吳男8月有期徒刑,被害人家屬表示,吳男至今仍未道歉,毫無悔意。

苗栗一名廖姓婦人騎車返家時,不幸遭突然倒塌的樹幹砸中過世。(示意圖/取自pixabay)
苗栗一名廖姓婦人騎車返家時,不幸遭突然倒塌的樹幹砸中過世。(示意圖/取自pixabay)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6月13日上午11時許,51歲的吳男因要修剪家中樹木,明知會妨礙交通,但未申請路權,未貪圖方便僅在道路旁擺2個交通錐,吳男站在北上車道中間自己指揮交通,示意車輛繞道。

60歲的廖婦當時騎車準備返家,當廖婦欲繞越吳男及修剪樹木的路段時,正在修剪中的大樟樹卻突然倒下。廖婦頭部當場被砸中,連人帶車倒地,現場血跡斑斑,讓人不忍直視。廖婦因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後來中樞神經性休克,經急救後無效死亡。

吳男事後毫無悔意,反而堅稱自己有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反要法官調查廖婦視力是否模糊,意圖把責任推到廖婦身上。法官檢視路過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後,認為廖婦當時沿路中間雙黃線邊緣行駛,並未直接朝吳男騎去,顯見廖婦視力正常。

法官認為,現場封閉範圍不明,加上路樹突然倒塌也跟廖婦視力無關。而吳男事先未充分注意及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僅在路旁擺放2個交通錐,自己站立路中央以手勢示意,即任意封閉車道而進行鋸樹作業,罔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加上吳男被告後雖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廖婦家屬達成和解或彌補家屬所受損害、亦未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依過失致死罪判吳男8月徒刑。

廖婦丈夫接受《蘋果新聞網》訪問時難過表示,吳男犯後態度惡劣,不但未曾跟家屬當面道歉,也無和解誠意,懷疑是吳男律師教吳男用拖延戰術。廖婦丈夫指出,以輩分來說,吳男還要叫他叔叔,但沒想到最後結局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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