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示意圖/pexels
台東一名48歲無業的李姓男子,偷拍女鄰居小萱(化名)洗澡的影片,再散播給身邊的朋友,甚至上傳到臉書的公開社團。4個月後小萱得知自己洗澡的影片在網路上流傳,氣得向李男提告,判決也於日前出爐。
根據判決書,李男於2020年8月10日,於小萱住處前方發現她正在洗澡,於是使用手機偷拍。李男將偷拍到的影片傳送給友人,還分享至臉書公開社團。4個月後,小萱輾轉得知此事,氣得報警並提告。
李男被警方循線逮捕到案,坦承偷拍小萱洗澡。由於李男無業又要扶養家人,依照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2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犯案使用的手機也被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