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怜伶/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近日發現丈夫洪姓男子和女山友拍攝親密合照,且登山過夜的床位相互依偎,便認為配偶權遭2人侵害,向2人求償200萬,日前法官宣判結果出爐,全案仍可上訴。
該名女子表示,山友明知丈夫已婚,仍在去年年初多次相約登山,更在拍照時互相擁抱,且共同過夜長達4、5天,床位還相連在一起,並提到,2人行為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的交友界線,非普通社會能容忍的範圍,破壞了她的圓滿婚姻,因此求償200萬元。
洪男則解釋,自己為某登山社團資深山友,女山友於去年3月加入,便經常參與社團舉辦的活動,且妻子提供的照片證據多為山友合照,2人都無肢體接觸,僅是一般的山友關係,且會共同申請登山只是為了方便申請登山許可證,床鋪相連則是因為山屋都是大通鋪,難以避免,女山友也指出,雖然2人曾一起去過高美濕地,但也僅停留2、3個小時。
法官認為,儘管女子主張丈夫、女山友床位相鄰,但登山山屋房型都是開放式通鋪,位置也是由現場管理員依照隊伍報到時間安排,因此同隊人員才會緊睡在一起,而同棟山屋更多達百位以上人數入住,且談到,照片僅見2人同框拍照,未見摟抱、搭肩行為,因此最終駁回女子的賠償要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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