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瑩真/綜合報導
2020年4月2日,太魯閣號出軌釀成49死、200多人輕重傷悲劇,如今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審判羈押期滿9個月,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釋放,花蓮地院今(21)日裁准,李義祥以60萬元交保、華文好責付律師,兩人都須戴電子腳鐐接受監控。
事發後,李義祥、華文好被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第一次羈押3個月,之後又延長羈押3次、分別2個月,如今已滿9個月羈押期限,依法只能釋放。花蓮地院今下午再次召開羈押庭,裁定李義祥60萬元交保,外籍移工華文好責付,兩人都須戴電子腳鐐接受監控。
對此,為避免李義祥、華文好逃亡,花蓮地檢署聲請,對李義祥、華文好具保、限制出境,同時施以電子監控,掌握具體行蹤。法官裁定,兩人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戴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