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大陸21日發佈懲治台獨22項法令,明列犯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等行為,最高可判處死刑,甚至終身追責,且可缺席審判。前《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認為新規具有可操作性,「台獨頑固份子」赴與大陸友好且具引渡協議國家有被捕風險。
胡錫進21日在個人微博發文指出,新規不僅有震懾力,而且有可操作性,「決不是發個公告就完了,肯定會有後續實際行動的跟進新規出台」,意味著北京懲治「台獨頑固份子」的帷幕就此拉開,無論是最著名的台獨頑固份子,還是其積極追隨者,從此不再安全,將面臨被起訴和審判以及遭通緝被追蹤的噩運,將為分裂國家和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付出代價。
對於陸委會回應新規,稱大陸對台灣「不具司法管轄權」,大陸法律對台灣人「毫無約束力」,胡錫進認為這些話是「台當局的自我安慰和壯膽」,每次大陸出台打擊台獨措施,台方都會宣揚這「無助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然挑動兩岸對立、破壞兩岸交流的恰是民進黨當局,只有遭到大陸打擊時才會拿「維護兩岸關係」當擋箭牌。
另外,台灣一些學者和媒體對大陸新規分析評論,普遍注意到終身追訴、通緝、缺席審判等元素,雖然有故意輕描淡寫的,但很多人相信,「大陸很快會有針對具體目標人物的法律行動跟進」。
胡錫進認為大陸一方面通過這一法律行動展現對台灣的管轄權,一方面施加威懾力,大陸認定的「台獨頑固份子」雖然目前在台灣是安全的,但是他們「如果去到與大陸友好並且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就有被抓捕的風險」。另外因為終身追訴,一旦完成統一,這些人就會遭到刑事追究。
胡錫進稱大陸出台新規此一進程打響又一場「周邊戰」,別看台獨頑固份子今天鬧得歡,其前途已經註定非常黯淡,有很高概率最終落入大陸法網,或者因遭通緝在世界的某個角落突然被抓,或者最終在決定性的統一變局中「在島內被甕中捉鼈,他們的下場絕對好不了」。
據悉,大陸國台辦先後兩次公佈「台獨頑固份子」,分別為2021年11月5日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3人,與2022年8月16日點名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等7人,稱大陸方面將依法懲戒,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