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稱「神醫」!可拔體內毒針治病 衛生局:最重可判5年、依法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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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路流傳台中市潭子區某宗教團體場所,有男子手持棍棒宣稱可為民眾拔除體內「無形毒針」、「小蟲」,以治療眼疾、脊椎疼痛及內臟疾病一事,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發新聞稿表示,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將派員前往現場稽查;若查有違法執行醫療業務之情事,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絕不寬貸。

台灣人文動物關懷協會鄭旻忠解釋自己是開設心靈課程,替信眾強化身心靈,更強調自己並非邪教。(圖/中天新聞)
台灣人文動物關懷協會鄭旻忠解釋自己是開設心靈課程,替信眾強化身心靈,更強調自己並非邪教。(圖/中天新聞)

被指涉的男子是台灣人文動物關懷協會鄭旻忠,他解釋自己是開設心靈課程,替信眾強化身心靈,更強調自己並非邪教。鄭先生聲稱,所有動作僅是輕拍,只是要讓民眾感受磁場的對撞。

衛生局指出,依相關影片內容,該名男子雖以宗教或民俗方式包裝儀式行為,但其過程已涉及對民眾身體狀況進行判斷(如指稱眼球、脊椎或內臟遭下毒),並宣稱具有治療效果,恐已構成醫療行為。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即便以宗教名義進行,若實質涉及醫療行為,仍屬密醫,衛生局將蒐集事證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提醒,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循正規醫療管道就醫,由專業醫師診斷與治療,切勿輕信缺乏醫學實證的民俗療法或不明儀式。(示意圖/Pixabay)
衛生局提醒,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循正規醫療管道就醫,由專業醫師診斷與治療,切勿輕信缺乏醫學實證的民俗療法或不明儀式。(示意圖/Pixabay

此外,若該場所或相關人員透過網路影片、文宣宣傳所謂「治療效果」,衛生局強調,依《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從事醫療廣告;違者可依同法第104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亦將一併檢視相關宣傳內容,如涉及暗示或明示醫療效能,將依法裁處。

衛生局提醒,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循正規醫療管道就醫,由專業醫師診斷與治療,切勿輕信缺乏醫學實證的民俗療法或不明儀式,以免延誤病情、危及健康。市府將持續加強查緝密醫行為,守護市民就醫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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