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陝西旬陽市一所職業高中的馬姓班導,涉嫌透過微信小帳對3名未成年女學生發送不雅性騷擾訊息,遭警方以猥褻罪名處以行政拘留15日。馬姓教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近日駁回其訴求,維持原處分。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判決文書披露,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馬某某以其班導身份,先後讓班上學生汪某某、華某某、張某某添加其微信小帳,然後多次以微信聊天的方式向3名學生發送「約你開房洗澡」、「包養你」等不當內容,並以「給優秀畢業生、優秀班幹部」、發送飯店位置等引誘學生,提出與學生發生性行為。
馬某某的行為在學生向其他老師反映後敗露。校方經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後向警方報案。旬陽市公安局調查後認定,馬某某身為人民教師,不但未善盡職責,反而多次向未成年學生發送不當訊息猥褻被害者,造成學生心理恐慌,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與公序良俗,遂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
而馬某某辯稱,其與3名學生「無身體接觸」,也未發送不雅照片、影片,故其行為只是言語不當,未對學生造成不良後果,不構成「隔空猥褻」。
陝西安康鐵路運輸法院近日公布本案一審行政判決書,認為警方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量罰適當,符合法定程序,駁回馬某某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即便未有實際身體接觸或傳送不雅照片、影片,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性冒犯、性侮辱性質的行為,即已侵犯他人性自主權和人格尊嚴。
法院強調,馬某某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保護職責的人員,理應積極守護學生身心健康,然其違背法律和師德,且多次針對多名未成年人,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應予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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