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陳姓藥師涉嫌在工讀女大生水壺下藥,因涉犯毒品、性侵未遂重罪且態度不佳滅證,士林地檢署聲押禁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6日下午裁准羈押。

回顧案情,該名女大生於8月26日在該藥局工作時,飲用水壺內的水發現味道極苦,原本裝取的清水竟呈現「白色混濁的液體」,當下隨即出現極度暈眩症狀。被害人強撐返家後,甚至產生短暫失憶、頭暈、心跳加速與意識模糊等狀況,事後持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初步以試劑檢驗,測出液體含有管制藥物苯二氮平類(BZD)成分反應。

全案曝光後,警方於8月29日持搜索票前往藥局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士林地方檢察署隨後主動分案,由毒品組主任檢察官劉韋宏率同檢察官共同指揮偵辦,並於5日發動第二度搜索,依法將涉嫌重大的陳姓藥師帶回訊問。
陳男面對偵訊,對藥物來源與投放過程皆未交代清楚,說詞反覆且犯後態度不佳,甚至涉嫌湮滅證據。檢警認定陳男涉犯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加重強制猥褻未遂罪及傷害等罪嫌,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若鑑驗結果確認涉及第三級毒品,陳男將面臨重刑責;陳男將管制藥物投入女大生私人水壺之行徑,亦引發藥師公會強烈譴責。

士林地方檢察署認定陳男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6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酌相關事證後,於6日下午正式裁准羈押,將陳男送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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