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南部某大學校園游泳池近日傳出溺斃案件,一名泳池常客的男子忽然溺斃在池內,不過被人發現溺水時,男子以「直立」姿勢立在水中,並非常見的漂浮在水面。救生員發現男子溺水後立刻緊急送醫,一度回復生命跡象,但住院4天後依然不治。檢察官希望進行解剖釐清案情,不過遭死者家屬拒絕,因此整起案件以「意外」結案。不過近日又傳出,家屬有意向當時擔任救生員的學生求償600萬元,讓學生非常擔憂。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5月15日早上8點多,58歲的李先生被發現溺斃在南部某大學的校內泳池。由於李先生是該泳池的常客,身體一向硬朗,也喜歡在深水區運動,因此當李先生直立在水中一動不動過了十幾分鐘,才有人覺得奇怪。當救生員發現異狀前去查看時,發現李先生已經溺水,且是「直立」在泳池中,不同於一般溺水事件的漂浮狀,因此雖然救起送醫,但最終仍然無法挽回生命,在住院4天後不治。
李先生死後,警方依法向檢察官申請相驗,不過家屬向檢察官請求不解剖,因此以「意外」結案。不過近日卻傳出死者家屬有意向擔任救生員的學生求償600萬賠償,讓學生非常擔心,而且消息在學生之間傳開,造成人心惶惶,因為擔任救生員的學生只是賺取最低薪資,卻可能要面臨難以負荷的巨額賠償。
有學生向媒體投訴,認為當天擔任救生員的同學真的很無辜,因為有發現死者溺水情況,當下也跳下水盡全力搶救,救起之後送醫也有恢復生命跡象,只是結果不符合家屬期待,不該全部歸究於救生員。
針對此案,記者詢問轄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回覆,檢警偵辦此案時,曾請家屬思考2天,家屬還是堅持「不解剖」,因此檢察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以及法醫根據住院病歷資料所作出的專業判斷,才開立死亡證明以「意外」結案,並將遺體發還家屬順利完成後事。
法界人士認為,檢察官當時有詢問家屬是否提吿,家屬已經答覆不提告,若是現在又提告主張學生有過失責任,就需要進一步舉證。「沒有解剖」恐怕對家屬不利,反而無法證明學生有過失。而且死者在當日泳池當中並沒有呼救動作,又是每天都去游泳的常客,且一向待在深水區,所以救生員恐怕比較難被認定有疏失。(CTWANT)
【更多CTWANT報導】
陸新郎結婚「8位姐姐」輪送鈔票花環 網友替新娘憂心:這家觀念很危險
週末大變天!「馬力斯」水氣讓鋒面更猛烈 六日豪雨猛灌全台
幼稚園畢冊6600元!寶貝畢業典禮「人均1萬2」 家長怨:園方撈最後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