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妍/綜合報導
一名自稱擁有三重人格的年輕女子,在去年5月時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22歲的男網友,2人聊天後相約見面,並前往男子住所繼續談心。未料,女子在喝完沙士後,突切換人格,她認為男子在這時違背她意願,用手指撫摸自己身體,直到她從床上跌落後才變回成正常人格,而女子正常後,覺得被男子欺侮,因此氣得提告對方。
一名有多重人格的女子控男網友趁她換人格時,違反她意願撫摸她身體。(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一名自稱擁有三重人格的女子,會再創傷壓力開始發作時,轉換成另一個人格,而切換過程中會發生斷片情形,有時會對另一個人格所發生的事情不記得就是略有印象而已。而去年5月時,這名女子就在交友軟體結識22歲賴男,2人聊天後,決定進一步見面,隨後約在台北市萬華區,並前往賴男的住所繼續談心,待3小時後2人才一起離開。
女子表示她喝完沙士後,就斷片切換人格。(示意圖/取自Pixabay)
見完面後,女子即指控,當日和賴男回住所談心前,她喝了一瓶自己買的沙士後,就突然斷片切換人格,期間她只依稀記得,賴男違背她的意願,用手撫摸她的身體,她嚇到推開對方並說不要,男子才停止動作,而這人格是到女子從床上跌落撞到桌子後,才切換回正常人格,最後,女子認為賴男趁自己轉變人格時欺侮她,所以提出強制性交罪告訴對方。
賴男到案後指出,2人當天回家後一直聊天,聊2個多小時後,他才抱著對方,接著將手伸進女子衣服內撫摸對方胸部,且摸10分鐘對方都沒拒絕也沒說不要,也是因此,賴男想再深入對方身體,於是把手伸進女子內褲裡撫摸,正準備伸進時,對方才說不要,他也就立刻停止動作,稱過程裡都沒有違背女子意願。
檢察官聽完賴男的說法後,再次傳喚女子想進一步釐清案件,但女子未到庭說明。隨後,檢察官勘驗賴男住處和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當天2人於下16時26分一同進到賴男住處,直到19時30分才離開,2人離開時,女子神情自若,和賴男互動並無異狀。因全案僅女子單一控訴,加上無事證可證明賴男違反女子意願撫摸其身體,罪嫌不足,最後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