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會、壽險公會攜手保防中心 力推保險金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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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我國老年人口比例預期將超過14%,正式從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但國內保險信託卻剛起步。信託公會祕書長呂蕙容今日表示,其實壽險業最適合利用長期深耕客戶的經營優勢來發展信託業務,包含確保老年經濟安全的安養信託及實現遺族照護的保險金信託等。也因此,信託公會今日(2日)與壽險公會、保險犯罪防治中心共同合作辦理信託講座,邀集壽險業旗下業務菁英,宣導保險業結合信託之優勢。

呂蕙容分析,壽險業「保險金信託」開放已久,但迄今案件不多。去年10月保險局已明確函釋,只要要保人生前與保險公司有約定同意放棄對受益人及變更契約的處分權,保險公司就可以依約定辦理,讓保險金不會被監護人領走,真正可以匯入信託專戶,解決大部分保險金信託實務問題。

簡單來說,高齡者為照顧自己老年生活而辦理保險時,可以與保險公司約定好,未來要將保險金匯到信託專戶照顧自己,並約定同意放棄對保險受益人及變更契約的處分權,如此當老年人發生失智或失能時,監護人也不能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變更保險契約改變高齡者原來的意旨,讓保險金真正匯入信託專戶,保障老年安養的目的。

現階段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現象,搭配長期照護保險的保險金信託更符合老人財產信託規劃之需求,包含照顧委託人本人、年長父母或未成年,以及身心障礙子女,保險金信託具有照顧遺孤、遺老、安養、安定社會的功能,有積極推廣的必要性。而除了信託結合保險外,未來信託結合長期照護、信託結合安養機構開發經營等,都將有機會規劃發展,在高齡社會下發揮信託的加成效果。

工商 魏喬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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