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紅包送完了 興利一無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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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勞基法》三讀時朝野激烈對抗,《所得稅法》修正案則在一團和氣中順利過關。因年底大選將至,朝野都想送紅包,甚至加碼送,綜所稅標扣額修法後增加33%、薪扣增56%,增幅如此大,民眾想必有感,但民進黨當家做主,減稅還不夠,更重要是興利,蔡政府即將執政滿2年,應盡快繳出興利成績單。

《所得稅法》三讀通過後,政院表示,這是兼顧租稅公平、財政收入,又符國際稅制趨勢,有助營造「投資台灣優先」及「有利留才攬才」租稅環境。真這麼好嗎?天底下沒有八面玲瓏的稅改方案,須檢視其成效。以廢除綜所稅最高級距45%稅率,即所謂「富人稅」為例,政院理由是為招攬與留住國際人才,但與鄰近新加坡與香港比,其最高稅率22%、17%,台灣最高稅率40%,如果稅率是專業人士思考是否在台工作重點,顯然40%仍欠缺吸引力,台灣要招攬人才,須在產業前景與生活環境上努力,最重要的是,無論公營或民營機構,若願付得起國際化薪資與待遇,自然好談得多。

雖然政府提高各式扣除額,嘉惠受薪階級,但坦白講,調降最高課稅級距,股利所得又採分離課稅,高所得者形同雙重減稅,得到好處更多,遠非一般民眾能想像。再者,政院一再表示稅改是為促進投資,但企業關心的營所稅率卻從17%提高到20%,在美國帶頭為企業減稅國際趨勢下,台灣可謂逆勢成長,再與新加坡、香港的營所稅17%、16.5%相比,台灣優勢究竟在哪裡?

坦言之,租稅雖是企業投資重要考慮,但非絕對因素,如果台灣的產業前景、人才素質、水電土地等供應條件均優於競爭對手,租稅即使非最優,但外商只要覺得合算,仍會進來。但稅率高之外,水電土地供應不充裕,公務員行政效率差,沒辦法強過星、港,乃至東南亞或大陸,招商自然困難。

蔡政府執政快兩年,《勞基法》再修正與稅改三讀,絕對是任內標竿法案,一切均按執政黨腳本走,政府能不能為產業厚植發展環境,應盡快拿出成績來。

周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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