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換肝名醫陳堯俐涉嫌在2016年到2019年間,非法仲介10名國人到大陸換肝、換腎,每位病患移植費用從300萬元到750萬元不等,陳堯俐個人獲利1482萬元,當中還有人移植失敗身亡,或者回國後一周不治,彰化地檢署近日偵結,將陳男等5人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罪起訴,並對陳男具體求處6年。
據了解,陳堯俐是台灣腹腔鏡手術、肝手術、肝移植手術、腫瘤外科手術權威,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任職超過30年,更協助彰基移植中心成立,並曾任移植中心主任,最高一年完成76例換肝手術,不被彰基續聘後,又轉到彰化秀傳及台中中山附醫任職。
但在2022年間,彰化地檢署多次接獲檢舉,指陳堯俐透過陞技公司牽線,仲介國人到大陸非法買賣和移植腎臟與肝臟,陳堯俐在看診時得知病患有移植肝臟或腎臟需求,便指示病患可以與生技公司黃姓負責人連絡,每位患者的移植費用從300萬元到750萬元不等。
而黃男收到費用後,再由楊姓配偶安排病患前往青島大學附設醫院進行器官移植手術,陳還親自前往手術室內指導,以此手法仲介6名國人前往青島,他還與另名長期仲介兩岸器官移植的林姓業者合謀,由林違法仲介4名病患前往湖南省長沙市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
但患者移植後也壽命不長,多在2、3年內病逝,甚至有因移植失敗身亡,還有人在回國一周後不治,陳堯俐卻從中牟取暴利,他一人的非法獲利就高達1482萬元
檢方認為,陳男等人違反體器官移植原則規定「無償捐贈原則」,足認具有仲介對價、不透明器官移植醫療風險,且他於2008年曾因違法移植器官遭送懲戒,卻不見悔改,25日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將陳堯俐及居中牽線的生技公司人員等共5人起訴,並向陳男具體求刑6年,查扣未繳回之犯罪所得1212萬元,其餘被告求刑3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037萬元。(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