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交通罰款賣祖厝 基隆男聲明異議送達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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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一件積欠1.8萬交通違規罰單案,將基隆陳姓男子的三層樓祖厝法拍135萬追繳罰單引發爭議,陳姓男子提出聲明異議,使點交暫緩執行,行政執行署28日表示,陳男的聲明異議已經由宜蘭分署加註意見後送達本署,將依法審查後做出決定書。

陳姓男子的聲明異議是在24日由宜蘭分署送達本署,宜蘭分署認為異議沒有理由,加註執行命令都是合法送達,且當事人陳姓男子始終都知悉拍賣之事。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本署已經針對聲明異議進行調查並覆審,在30天內做成決定書。

陳姓男子幾年來積欠的交通違規罰單總金額超過5萬元,但因部分已過執行時效所以無法強制執行,可以執行的金額只有1萬8000元;宜蘭分署查封陳男祖厝並在多次拍賣流標後,拍得135萬元執行罰單金額,卻引發執行不符比例的爭議,前台大教授陳志龍甚至質疑查封筆錄不實,呼籲撤銷處分。

中時 張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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