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一名女大學生小君(化名),不滿OL洪姓女子「撩」他的男友,在臉書宣示主權,留言「妳這麼想要被人養」、「不要找我男友」,被洪女提告公然侮辱,法官認為「被人養」意指「職業情婦」、「二奶」,貶抑洪女人格,小君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6000元確定。
據判決書,2017年洪姓女子在LINE傳訊小君男友「哈哈,夢想偉士牌,復古車,好貴」、「你幫我出」、「養我比較好哈哈,我也不花你的錢」、「買一台車我載你環遊世界」,引起小君不悅,認為洪女勾引她的男友,在臉書留言公開反擊洪女「姐姐你好,你這麼想要被人養,這麼想要偉士牌機車,可以麻煩你找你男友要,不要找我男友嗎,你的環遊世界讓我很困擾」。
洪女認為「想要被人養」這句話使她名譽受損,憤而提告小君。南投地院審理時,小君辯稱她留言「被人養」意指「這麼想要被人照顧、撫育之意」,並沒有「包養」之含意。小君認為,她只是想警告洪女別介入她和男友的感情,並無公然侮辱或誹謗意思。
一審法官認為,小君「不當引用並再添加其他言詞」,已讓洪女名譽貶損,判處罰金6000元。小君上訴至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養」有「包養」意涵,是一種變相的性交易,常被稱為職業情婦或職業二奶,就字面解釋有負面評價,維持原審判決,全案確定。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