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住家變成凶宅 搬運棄屍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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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鄭姓男子的朋友陳姓男子3年前在鄭的住家自殺死亡,鄭男擔心住處房價暴跌,竟找劉姓男子共同搬運屍體,用車載往沙灘公廁內棄屍;一審依遺棄屍體罪將鄭、劉各判刑10月、8月,劉不服提上訴,高院將他改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高院審酌劉男在案發剛好在鄭的住處,竟與鄭男共同遺棄屍體,無視對屍體應有的尊重,讓死者曝屍公共場所,引起社會大眾恐慌,但考量劉男犯後尚能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並履行,因此予以輕判。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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