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接獲線報,指南投縣一名水泥工擁有罕見槍枝,經長期監控與蒐證後,在南投縣魚池鄉查獲一把左輪霰彈槍。嫌犯竟將槍枝來源推給一名仍在監服刑的友人,但說詞經查證後漏洞百出,近日遭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起訴。

台中市刑大偵五隊長李嘉興表示,專案小組去年接獲情資,指出26歲邱姓水泥工疑似涉及毒品不法且擁槍自重,還曾向友人炫耀。警方與刑事局及南投縣警局共組專案小組,經長期監控及科技偵查掌握行蹤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邱嫌位於南投縣魚池鄉的住處執行搜索。
警方在邱嫌房間內查獲一把左輪霰彈槍、12GAUGE制式霰彈7顆,以及已擊發彈殼7顆。經鑑驗確認,該槍枝由金屬槍管、金屬轉輪及擊發機構組成,功能正常,可擊發制式散彈,具殺傷力,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之槍枝。專案小組指出,左輪結構搭配霰彈口徑在國內查獲案例中相對罕見,火力與危險性不容小覷。

面對鐵證,邱嫌辯稱槍彈為49歲吳姓友人入監前交付保管,自己僅持有該槍一年多時間,從未使用過也沒有要對外販售。然而,吳男在警詢時卻否認交付槍彈,表示因與邱嫌有嫌隙,對方才會嫁禍給他。
檢警調查發現,邱嫌的辯詞僅有吳男入監的時間能對得上,其他如何交付槍支、在何處交付等細節,全都交代不清。邱嫌也無法提出任何對話紀錄、證人或交付細節佐證,整體供述漏洞百出。

台中市警方表示,歷年偵辦槍械案件時,犯嫌常將黑槍來源推給「已歿友人」或「過世大哥」,企圖死無對證卸責,但這起案件出現少見情節,嫌犯竟將槍枝來源指向一名仍在世且正在服刑的友人。全案詢後依槍砲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邱嫌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及彈藥事證明確,近日偵結起訴。至於吳姓友人部分,因查無具體事證,予以不起訴處分。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打擊非法槍枝為警方重點工作,將持續針對非法槍械進行精準打擊,阻斷黑槍流入社會,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展現強力執法決心。同時也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情資,立即通報警方,共同維護地方鄰里及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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