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第11防區指揮部昨天以科技監控設備,發現1艘本國籍漁船於馬祖近岸海域違規作業,並於船上查獲約500個章魚籠。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函送連江縣政府裁處。

為維護馬祖地區海域棲地資源、漁業環境及生態資源,連江縣於107年公告主要島嶼6000公尺海域範圍禁止使用蟹籠具、章魚籠等籠具類漁具。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第11巡防區指揮部昨天運用科技設備巡查時,發現1艘本國籍漁船,於馬祖近海海域違規作業,便立即通報第10海巡隊PP-10072巡防艇前往查處。

金馬澎分署指出,巡防艇抵達現場後,立即要求漁船停船接受登臨檢查,過程中海巡人員並全程蒐證,於該船前甲板發現約500個章魚籠。分署將併同科技裝備遠端監控蒐證的影像資料,以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函送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裁處。
金馬澎分署表示,繼23日第10岸巡隊福澳安檢隊運用科技監控系統,結合巡邏組人員查獲國籍船近岸違規作業後,再度善用科技裝備輔助勤務,成功查獲破壞海洋資源的違規案。而因應海巡多元任務與時代發展,持續導入高科技裝備,嚴密掌控海上及岸際動態,有效查處相關不法,守護國土。






























